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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Title |
我國遊說法制興革之研究 A research on the Lobbying Reform in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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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名稱 Depart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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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年期 Year, semester |
語文別 Langu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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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類別 Degree |
頁數 Number of pages |
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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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Auth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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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Advis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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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委員 Conven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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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 Advisory Committ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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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日期 Date of Exam |
2013-06-17 |
繳交日期 Date of Submission |
2013-07-23 |
關鍵字 Keywords |
遊說、行政權限、行政組織、行政監察、行政法五大架構、行政基本原理、關說、行政救濟、我國遊說法制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Administrative, Intimation, Five structures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t, Lobbying Act, Lobbying, Administrative remedies,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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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Statist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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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遊說」乃民主政治運作下的常態,具有促進公民政治參與的正面意義,惟不當遊說將破壞此一機制,且可能涉及不當利益輸送,自非人民之福。故約束不當遊說,使公共政策能在公開、透明的程序下進行,進而接受公民的檢驗;以及促使政府資源達到公平、效率及合理的分配,體現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始終是人民對政府的重大期許。現今遊說立法成為世界潮流,該法目的在規範民代與官員應將接受遊說之過程公開揭露,致使遊說法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添加其立法技術上的難度。 本文研究發現,我國遊說法制確實不夠完善,如各級機關正、副首長均為被遊說者,有向所屬機關登記遊說內容之義務,但同時又具有監督與指揮管理所屬機關專責人員之權力,在遊說法制設計與機關組織指揮層級衝突搭配下,首長顯具「球員兼裁判」之角色。另應重新定調我國遊說立法之目的,並採行提高主管機關層級及授予主動調查權限、明確定義遊說與關說(或請願、陳情與陳述意見)之異同併予規範、遊說改成登錄制、對於不確定法律概念宜以「羈束裁量」為適當限制、各級民代列入旋轉門限制對象、全面禁止民代為自身利益進行遊說,以及行政與刑事並存之課責機制等配套方向修正法令。但任何政策的推動除須公眾的支持,其主要成敗關鍵在於政府決心。 爰此,本研究即以基本原理、行政組織、行政權限、行政救濟及行政監察等行政法五大架構研究方法,兼採文獻探討法及歷史歸納法,以保障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為觀點,全面檢視我國遊說法制之社會現況,進而對現行遊說法制提出修法與配套之建議,期待我國遊說法制能更臻健全與完善。 |
Abstract |
"Lobbying", a common democracy operational practice, has a positive meaning to promote a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mount the public. However, an improper lobbying, which brings no benefit to the public, will destroy this mechanism and may imply an improper transfer of benefits. Therefore, to restrain improper lobbying, to process public policies in an open and transparent procedure, to fairly, efficiently, and reasonably distribute government resources, and to reflect the core value of democracy are all highly expected by the public. Today lobbying becomes a global trend. The Act aims to regulate elected legislators and government officials to open the lobbying they encountered. As we all know, Lobbying Act is highly politically sensitive, that makes the legislation technically difficult. The studies we found that The Taiwan Lobbying Act has its weakness link. Such as if both of government chief and deputy are being lobbied, has the obligation to make a report to the organization where they serve. In the mean time, they are also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the personnel in charging the monitoring improper lobbying activities. Such conflict, just like what we often heard, “The players are also the referees”. Thus, authorities should re-exam the objectives of making the Lobbying Act, raise the monitoring level to a higher authority that also entitled a proactive investigation right, clearly define difference between lobbying and intimation (or petition, clarification, and illustration), logging all lobbying, "custodial in discreet" all uncertain legal definitions, restrict elected officials in a revolving-door act to restrict them lobbying for their own benefits, as well as administrative and criminal coexistence of accountability mechanism, such as an amended Act . But, any government policy needs public support, the main key to success lies in the Government's determination. Thus, the structure of this study is base on the basic principles,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the administrative relief and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to research. Discussing the topic from documentary support and historical accumulations, from people's "right to express opinions" angle, we comprehensive review current Lobbying Act. And, thus, we hope that we could make useful suggestions to amend the act and to make the act operates better. |
目次 Table of Contents |
目 錄 中文摘要…………………………………………………………Ⅰ 英文摘要…………………………………………………………Ⅱ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2 第一項 研究動機 2 第二項 研究目的 3 第二節 文獻回顧 4 第三節 研究方法 10 第一項 概說 10 第二項 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間接方法」 1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17 第一項 研究範圍 17 第二項 研究限制 18 第五節 章節安排與研究架構 19 第一項 章節安排 19 第二項 研究架構 21 第六節 名詞解釋 21 第二章 我國遊說法制上之基本原理 26 第一節 我國遊說法制上之建制原理 26 第一項 遊說法制上之社會面 26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之經濟面 42 第三項 遊說法制上之政治面 54 第四項 遊說法制上之法制面 74 第五項 小結 90 第二節 遊說法制上之國際面 96 第一項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對公開透明程序之要求 96 第二項 美國之遊說法制度 98 第三項 加拿大之遊說法制度 109 第四項 我國與美國、加拿大遊說法制之比較 116 第五項 小結 118 第三節 遊說法制上之法治主義 124 第一項 遊說法制上之依法行政3原則 125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之程序正義7原則 129 第三項 小結 137 第四節 遊說法制上之參與機制 140 第一項 因地制宜之遊說法制 142 第二項 公私協力 144 第三項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參與 146 第四項 小結 149 第五節 本章小結 153 第三章 我國遊說法制上之組織結構 162 第一節 遊說法制上組織之層級結構 164 第一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組織的形態 164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組織之層級結構 167 第三項 遊說法制上之廣域行政 173 第四項 小結 174 第二節 遊說法制上之人事體制 177 第一項 遊說法制上之人事措施 177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之人員任用 180 第三項 遊說法執行人員之權利、義務與責任 186 第四項 小結 193 第三節 遊說法制上之預算 195 第一項 遊說法執行機關之預算來源 197 第二項 遊說法執行機關之預算編列 201 第三項 遊說法執行機關之預算執行 205 第四項 小結 207 第四節 本章小結 208 第四章 我國遊說法制上之行政權限設計與運用 215 第一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調查 216 第一項 行政調查之意義 216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調查之運用 217 第三項 小結 227 第二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計畫 229 第一項 行政計畫之意義 229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計畫之運用 230 第三項 小結 233 第三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立法 234 第一項 行政立法之意義 234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立法之運用 234 第三項 小結 240 第四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處分 241 第一項 行政處分之意義 241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處分之運用 244 第三項 小結 245 第五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裁量 246 第一項 行政裁量之意義 246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裁量之運用 250 第三項 小結 253 第六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程序 256 第一項 行政程序之意義 256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程序之運用 257 第三項 小結 259 第七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契約 260 第一項 行政契約之意義 260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契約之運用 262 第三項 小結 264 第八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指導 265 第一項 行政指導之意義 265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指導之運用 266 第三項 小結 268 第九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賞罰 269 第一項 行政賞罰之基本原則 270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賞罰之運用 273 第三項 小結 276 第十節 本章小結 277 第五章 我國遊說法制上之行政救濟 288 第一節 遊說法制上之請願陳情 290 第一項 請願陳情之意義 290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請願陳情之運用 292 第三項 小結 296 第二節 遊說法制上之訴願 298 第一項 訴願之意義 298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訴願之運用 299 第三項 小結 303 第三節 遊說法制上之行政訴訟 304 第一項 行政訴訟之意義 304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行政訴訟之案例分析 308 第三項 小結 311 第四節 遊說法制上之國家賠償與補償 312 第一項 國家賠償與補償之意義 312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國家賠償與補償之運用 316 第三項 小結 319 第五節 遊說法制上之憲法解釋 320 第一項 憲法解釋之意義及其程序 320 第二項 遊說法制上憲法解釋之運用 322 第三項 小結 327 第六節 遊說法制上之公民投票 330 第七節 本章小結 335 第一項 結論 335 第二項 建議 338 第六章 我國遊說法制上之行政監督 343 第一節 遊說法制上之內部監察 344 第一項 遊說法制上內控監督機制之運用 345 第二項 小結 349 第二節 遊說法制上之外部監察 351 第一項 遊說法制上外部監察機制之運用 351 第二項 小結 357 第三節 本章小節 359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364 第一節 研究結論 365 第二節 研究建議 372 參考文獻 379 附錄 384 |
參考文獻 References |
壹、中文部分 一、書籍 王紹璽著,2011,《鬼谷子的權謀與辯術》,台北:佳赫。 王澤鑑,1999,《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台北:三民。 西村和雄,2006,《第一本簡單易懂的經濟學》,台北:漢宇。 江利紅,2008,《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 李震山,2010,《行政法導論》,台北:三民。 李惠宗,2007,《行政法要義》(3版),台北:三民。 林克昌,2010,《行政專題論述(增訂二版)》,台北:紅螞蟻。 吳庚,2010,《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台北:三民。 吳定、張潤書、陳德禹、賴維堯、許立一,2006,《行政學(上)》,台北:空大。 吳定、張潤書、陳德禹、賴維堯、許立一,2007,《行政學(下)》,台北:空大。 (清)吳楚材、(清)吳調侯原編,2010,〈燭之武退秦師,僖公三十年,左傳〉,《古文觀止》,台北:驛站。 袁方主編,2002,《社會研究方法》(初版一刷),台北:五南。 陳敦源,2009,《民主治理-公共行政與民主政治的制度性調和》,台北:五南。 陳秉璋,1991,《社會學理論》,台北:三民。 陳敏,2007,《行政法總論》,台北:新學林。 葉至盛、葉立誠,2011,《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台北:商鼎。 葉明德,2006,《政治學》,台北:五南。 蔡文輝、李紹嶸,2006,《社會學概論》,台北:三民。 鄧學良,1992,《行政法摘要》,高雄:中山大學。 鄧學良,1996,《兩岸行政法研究》,高雄: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鄧學良,2007,《行政法摘要》,高雄:財團法人勞資事務基金會。 薩孟武,2008,《政治學》(2版2刷),台北:三民。 賴錦璋著、劉振強發行,2006,《經濟學》(初版一刷),台比:三民。 蘇嘉宏、洪榮彬,1999,《行政法概要-行政救濟法》,台北:永然。 二、期刊 石振國,2010,〈影響政治vs.干涉政治:台灣遊說制度的解剖〉,《文官制度季刊》,2(2):55-75。 正木宏長,2002,〈行政過程における「交涉」とアメリカ—行政法理論〉,《自治研究》,78(5)。 林慈玲,2008,〈日本的廣域行政〉,《研考雙月刊》,32(5):46-57。 葉俊榮,2003,〈民主轉型與金錢政治的法律因應〉,《國家發展研究》,2(2):1-29。 葉東舜,2008,〈我國利益團體遊說活動初探(1988年至2000年)〉,《育達學院學報》,(17):162-193。 陳朝建,2008,〈遊說法適用的十道難題〉,《月旦雜誌:時事論法》,(163):113-120。 黃達夫,2006,〈藥價黑洞到底是什麼?〉,《遠見雜誌》,(245)。 彭德富,2002,〈建構我國陽光法案體系之芻議〉,《三民主義學報》(24):95-113。 曾明發,2005,〈遊說法草案評析〉,《考銓季刊》(43):178-210。 蔡祈賢,2010,〈簡析公務人員的權利、福利、義務與責任〉,《T&D飛訊》,(91):1-28。 劉淑惠,2000,〈遊說法的立法重點與評估〉,《月旦法學雜誌》,(63):43-50。 羅俊瑋,2007,〈聯合國反貪污公約之贓款追回與返還制度探討〉,《國會月刊》,35(2):1-2。 謝立功,2002,〈掃除黑金的新思維—防制洗錢〉,《中央警察大學學報》,(39):211-225。 鍾京佑,2003,〈全球治理與公民社會:台灣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社會的觀點〉,《政治科學論叢》,(18):23-52。 蘇子喬,2010,〈憲政體制與選舉制度的配套思考〉,《政治科學論叢》,(44):35-74。 三、專書篇章 湯儷瑾,2009,〈行政給付與行政獎勵〉,載於《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應松年主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 四、學位論文 王俊凱,2005,〈我國遊說法制化之探究〉,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論文。 李炫陞,2003,〈我國利益團體遊說活動之研究〉,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李可文,2012,〈行政調查之研究-從2009年臺北縣政府消保官抽驗速食業者用油案談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 阮世昌,2011,〈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制興革研究〉,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在職專班碩士學位論文。 林韋誠,2005,〈NGO(非政府組織)在台灣與東南亞關係中的角色與功能:以慈濟在南亞海嘯的人道救援為例〉,國立暨南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論文。 陳榮周,2008,〈我國行政監察法制之研究〉,國立中山大學高階公共政策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論文。 楊信洲,2006,〈公私協力應用於閒置空間再利用之研究-以花蓮縣七星柴魚博物館為例〉,國立東華大學環境政策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楊秀月,2011,〈公務員義務之研究-以忠誠及守密義務為中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 劉文聰,2007,〈高雄縣教師會組織法制之研究〉,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學位論文。 謝雅玲,2008,〈我國利益團體遊說活動與遊說法之研究〉,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顧欽淵,2010,〈我國遊說法有關被遊說者內涵與範圍之探討〉,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碩士學位論文。 五、翻譯書籍 Andrew Heywood原著,楊日青、李培元、林文斌、劉兆隆譯,2002,《最新政治學新論》,台北:韋伯。 喬納森華夫原著,程崇華譯,2004,《政治哲學緒論》,牛津大學出版社。(引述自:《論自由》(On Liberty)。引文頁碼根據Utilitarianism and Other Writings,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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